组织生活参加人员有些,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

组织生活会是谁参加

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。

并在会议开始前通知上级党委或者组织的代表到会。这些代表既可以是工作人员,也可以是具有参会资格的其他人员。在实际情况中,上级党委或组织有时会派员到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参加,对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审核。这不仅有助于加强集体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,也有利于改善与上级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。

法律分析:这是可以的。可以适当邀请群众代表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等列席会议。法律依据:《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 全体党员必须增强党的意识,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。任何时候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,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。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,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

组织生活会是组织生活中的一种,单指组织生活会。组织生活有许多内容和方式。

组织生活会和民组生活会有什么区别

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区别:民主生活会——以党员团员为对象的党(团)内民主生活会。对象除党、团员、外,可以有干部、工人、非党团员工。内容大致上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、向有关部门提意见或建议等。民主生活会可以不定举行。组织生活——对象是党、团员。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。

党支部(党小组)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

第三,作用不同。民主生活会作用主要是在领导班子内部分清是非,增进团结,克服缺点,改进工作,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;组织生活会主要作用是统一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,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,加强支部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
民主生活会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两类,其中党支部民主生活会,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。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,全体支委成员参加,同时,可请中心党组派员参加,请党员骨干列席,列席人员可以发言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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